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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编辑:administrator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30点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解和掌握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决策提供参考性资料,按照国家统计局国统制〔2018〕86号批文精神,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就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 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 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 三、七和综表二。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 网”(网 址 :http ://www.stats.edu.cn )的“ 高等 学校实验室信 息统计”栏目或
http://202.4.130.200:81 下载。
    二、报送方式
    2018-2019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采取 网络和函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陆“高等 学校实验信 息统计”栏目,使用“高等学校实验信息统计”审核本地区高校网络报送的实验室信息数据。审核无误后 ,将基表二 、 三 、七 和综表一 、 二的数据汇总后 ,具函报送我司。
    三 、报送时间
    2018-2019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 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2.我司只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函报送的汇总数据。
    3.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高校在上报站点( http:l/202.4.130.200:81)及时登录更新联系人信息(包括: 姓名 、 部 门、 电话 、 电子邮件等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于2019年8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lmf@mail.buct.edu.cn 。同时,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本地区高校对“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体系统”中的联系人信息及时更新。
    4.为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要求本地区高校通过“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19单机版 ),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 ,经检测无误后上报数据。
    5.我司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张庆固 ,联系电话 :010-66096925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邮政编码 :100816。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l心和北京化工大学提供网上报送的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10-644145040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有关高校,并组织本地区高校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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