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湖北省科技商贸学校发电机及配套设备处置成交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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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09点击次数:
关于确定湖北省科技商贸学校
发电机及配套设备处置成交商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原湖北省科技商贸学校已没有使用价值的发电机及配套设备予以报废处置。
经项目残值公开竞价,确定成交合作商为:武汉市江岸区自强物资调剂经营部汉利收购站。
特此公示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9 日